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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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703民初2347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光印,定陶正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住***。 负责人:李立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云龙,山东君诚仁和(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9日立案。2019年12月9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5元,减半收取计28元,由***负担。 审判长徐逍 审判员刘寅辉 人民陪审员姚树青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谷怀振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