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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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对邓州市西城办事处西环路南段西侧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30××09)二楼的执行;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南阳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