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阳市华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河南金昌助剂有限公司 安阳安昌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内黄县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河南金昌助剂有限公司、***、***、***、***、***、***、安阳市华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阳安昌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河南金昌助剂有限公司、***、***、***、***、***、***、安阳市华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阳安昌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动车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三、上述一、二项共计保全金额5485853.83元。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内黄县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