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案件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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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延安朝政泥浆有限公司 |
类型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602执保168号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602执保168号延安朝政泥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延安朝政泥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高平市振宇恒安物贸有限公司、安建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602民初563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延安朝政泥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名下200000元财产,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询查明被保全人在金融机构有存款,本院予以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类案件若干问题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602执保168号财产保全案件部分保全,于2020年10月28日结案。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