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荣天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荣天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12730.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本案申请费3080元,由申请人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预交。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