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天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嘉兴市盛洪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一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天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5546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66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后附页) |
| 裁判日期 | 2018-08-0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