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融水东立水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桂0225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 确认***对广西融水东立水泥有限公司享有破产债权8900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已预交4400元),由广西融水东立水泥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已预交8800元),由广西融水东立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