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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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642000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 本案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