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350元,由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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