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巴图乌力吉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3600元。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巴图乌力吉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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