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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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7)黔0322执保84号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 委托代理人:李力,贵州祥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健,贵州祥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桐梓县楚米镇科技孵化器大楼**。 法定代表人:娄作福,系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分公司。住所地:桐梓县海校街道玉龙桥 负责人:刘建群,系该分公司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分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以(2017)黔0322执保84号立案执行,作出的(2017)黔0322财保6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立案庭于2017年7月31日移送我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于2017年7月31日对被申请人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桐梓分公司位于桐梓县“玉龙新城”A2栋一单元住宅116套予以解除查封,对申请人***用于担保的在桐梓县的工厂仓库予以解除查封,该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