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湘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贵州中格铜业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中格铜业机械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1366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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