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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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湘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贵州中格铜业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中格铜业机械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1366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