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896.6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鉴定费900元,合计1300元,由原告***承担144元,被告***承担1156元(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被告***应将负担的费用连同上述欠款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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