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岱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被执行人浙江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岱山县高亭镇嘉和园11幢香榭舍8号房地产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