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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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内蒙古懂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乡县欣鹏燃气有限公司支付损失1603000元,鉴定费1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内蒙古懂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