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余远东纺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赣05民初355号

原告:新余远东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东兴北路。

法定代表人:蔡敏,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兴产业工业园大一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周荣辉,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新余远东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原告新余远东纺织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新余远东纺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张星

审判员王欢

审判员袁兵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罗雯雯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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