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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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 深圳市华农园林有限公司 |
类型 | 保全情况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翁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 保全情况通知书 (2020)粤0229执保129号 申请人:曾献兵。 被申请人:深圳市华农园林有限公司。 关于曾献兵申请保全深圳市华农园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粤0229财保30号民事裁定书,作了如下财产保全事项: 冻结了被申请人深圳市华农园林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44×××14账户的存款534734.2元,实际冻结金额29.30元。冻结期限一年:从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 申请人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可以申请法院继续对保全财产查封、冻结,如不申请继续查封、冻结的,原查封、冻结效力将消灭。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至此,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