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青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瑞衡青投资有限公司
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祺瑞升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青年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北京新惠程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已质押给华融(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北京青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出资额3000万元);

二、冻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瑞衡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已质押给华融(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78357股股份;

三、冻结山东祺瑞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已质押给华融(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313430股股份;

四、查封、扣押、冻结北京青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志供应链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与上述一、二、三项所保全财产价值之和,不超过人民币460421872.74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华融(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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