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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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成都市自民铜材商贸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为票据款1000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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