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凯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5民初80364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上海凯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庄俊。

原告***与被告上海凯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1日立案。2019年11月14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金鸣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马骏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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