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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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铁岭县宏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顶堡信用社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铁岭县宏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团山沟村房产证号:房权证铁岭县字第××号(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 二、查封期限为1095。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