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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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新城区支行 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阳朔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阳朔支行账号为37×××18的账户存款人民币6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新城区支行账号为62×××70的账户存款人民币6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