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大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纺汉东(大厂)服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 法院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中纺汉东(大厂)服装有限公司的位于厂××南侧××厂××村段的厂房(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号)、车间(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号)、宿舍(大厂县房权证大字第××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大厂国用2012第01001号)的担保财产。申请人河北大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30476075.37元借款本金及按照借款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河北大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