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陕西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购房款76416.48元。 案件受理费1710元,由被告陕西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陕西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购房款76416.48元。 案件受理费1710元,由被告陕西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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