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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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深圳市信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本金13,634,276.6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被告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深圳市信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利息(以13,634,276.6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5%计算,自2018年6月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深圳市信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律师费6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被告***在最高额1400万元限度内对上述被告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被告***有权向被告南通大地物流有限公司追偿; 五、驳回原告深圳市信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的案件受理费119,356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