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鑫宏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执行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府办征决(2020)1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决定。

案件审查费5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贵州鑫宏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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