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潮支行 黑龙江省香榭丽商业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潮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6,168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