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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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雷力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四川雷力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装修款385526.9元及利息(利息以385526.9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4087元、财产保全费2812元,合计6899元,由被告四川雷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6250元,原告***负担64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