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宝能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邦德隆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3民初37182号

原告:深圳市邦德隆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庄良武。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宝能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边峰。

原告深圳市邦德隆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宝能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11月25日立案。原告深圳市邦德隆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邦德隆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5
发布日期 20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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