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隆天鞋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的起诉。

原告***已交的本案受理费914.79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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