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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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异议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异议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