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紫金县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2018)粤1621民初170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98元予以退回;上诉人紫金县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40.7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