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行政管理(财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惠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杰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政行政管理(财政)
法院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上海华杰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应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款汇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黄石市分行团城山支行,户名: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7×××18。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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