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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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佳钢物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对尚在查封、冻结期间的被执行人财产,查封、冻结期间届满后,申请执行人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间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相应财产损失的风险或其他法律责任。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