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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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快易达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南京快易达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在网址为http://www.qichebolishui.com、http://njmeidi12.51sole.com的网站中使用原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美的”字号; 二、被告南京快易达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在网址为http://www.qichebolishui.com的网站中使用侵害原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47547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被告南京快易达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25000元; 四、驳回原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050元,由原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0元,被告南京快易达电器有限公司负担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苏长磊 人民陪审员 何少莉 人民陪审员 黄焕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无 书记员陈素婷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