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隆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墨鑫赛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新疆隆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微信账号及支付宝账号内存款502774.79元。 案件受理费3034元,由申请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墨鑫赛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该财产保全措施。 |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