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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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兴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兴文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528执795号 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宗永、周勇、陈芳、周映: 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宗永、周勇、陈芳、周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329.3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现已和解终结方式结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