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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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岛海纳百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东源万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东源万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纳百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