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廊坊芮萱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廊坊芮萱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费(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实际履行义务时止,按照租金300元/日计算);

二、驳回原告廊坊芮萱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70元减半收取63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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