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菏泽中南花成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702民初6724号

原告:***,女,户籍地:牡丹区,居住地牡丹区,住***。

被告:菏泽中南花成置业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菏泽中南花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原告***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声明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黄君丽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曹宇同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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