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湖南湘百合药业有限公司
长沙智多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执行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被执行人湖南湘百合药业有限公司、***、***、***、长沙智多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止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中止执行情形事由消除后向本院申请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1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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