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加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印章的书面形式向原告***提供其订购的“10元包全国10GB”及“50元包全国80GB”流量套餐的应收费用和多收费用的明细;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