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三河市燕郊百世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1082民初1075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三河市燕郊百世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三河市燕郊百世佳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贾怀霞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姚爱会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