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0)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保险金额100000.00元;

(2020)依法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桃山区良种场村房产一户,房屋建筑面积252.00平方米,产权证号七房房权证桃字第**,(地)号1-748102。

案件申请费1020.00元,由被申请人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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