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伊犁鼎联空调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4004民初466号 原告:伊犁鼎联空调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乃刚,公司总经理。 被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 原告伊犁鼎联空调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原告伊犁鼎联空调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伊犁鼎联空调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徐正志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燕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