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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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鑫晟煤化工有限公司 云南大为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221执1143号 云南大为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贵州鑫晟煤化工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云南大为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贵州鑫晟煤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54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546.00元,至此,云南大为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0221民初3468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