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1202执3041号 湖南老牛农业有限公司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院于2020年11月3日受理你们的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向被执行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湖南老牛农业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合同补偿款44.1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湖南老牛农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完解除合同补偿款4415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按执行完毕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作出的(2019)湘1202民初546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一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