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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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金氏海藻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舟山市定海金氏海藻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10100元,并按月利率0.5%支付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62元,诉讼保全费2723元,合计4085元,由被告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