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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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执232号 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方城县金凤鸡排店、程金凤: 本院在执行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与方城县金凤鸡排店、程金凤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程金凤自动履行了13766元,并缴纳了执行费10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已经全部得到实现,并向我院申请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方城县金凤鸡排店、程金凤(2020)豫13执232号案件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