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中交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市中交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鲁0691民初112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进前,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磊,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烟台市中交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79391643X3。 法定代表人:徐涛,经理。 被告:山东中交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同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系公司员工。 原告***诉被告***、烟台市中交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山东中交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孟广新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孙岩峰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